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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调整公告
尊敬的徽商银行信用卡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徽商银行信用卡的关注和支持!为了向您提供更优质的用卡体验,自2022年7月1日起,我行将对标准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积分有效期调整
1.自信用卡积分政策调整之日起,信用卡新增积分有效期调整为2年(2年后当月月底失效),存量积分有效期最长3年,过期作废。具体如下:
(1)新增积分:如2022年7月1日,新增积分1000分,则该笔积分到期日为2024年7月31日。
(2)历史存量积分:
a.2020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的积分,自积分获取之日起3年后当月月底失效。如2021年5月1日获得的积分,将在2024年5月31日失效。
b.2019年(含)之前获得积分统一至2022年12月31日失效
2.阶段性积分类营销活动的积分有效期以具体活动规则为准,时间不超过6个月。
3.积分有效期查询方式:客户可通过徽商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Hi金融—我要查询—积分查询页面或通过“徽行信用卡”APP—我的--积分菜单即可查看最近到期的积分数及到期日。
二、设置封顶规则
1.单个自然月内,信用卡持卡客户积分封顶值为永久额度的1倍;
2.单个自然月内,按照交易入账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累计积分,如客户该自然月内累计获得积分奖励超过积分封顶值,超出部分将不再赠送;
3.临时调整的额度将不作为积分封顶上限的计算依据;
4.自积分调整之日起,单个自然月内如客户进行永久额度调整(含调增和调减)的,积分封顶上限的调整将在额度调整当日生效,(如在19点以后进行额度调整的,积分封顶上限将在次日生效),次日所获积分将按照额度调整后的封顶政策执行。
三、调整线下交易积分累计规则
(一)针对线下的消费交易场景,将可计积分的商户类别码(MCC)范围进行调整,更新后的商户类别码如下:
序号 | 商户类型 代码 | 序号 | 商户类型 代码 | 序号 | 商户类型 代码 |
1 | 4411 | 34 | 5734 | 67 | 7230 |
2 | 4733 | 35 | 5735 | 68 | 7251 |
3 | 4812 | 36 | 5812 | 69 | 7523 |
4 | 5309 | 37 | 5813 | 70 | 7531 |
5 | 5310 | 38 | 5814 | 71 | 7534 |
6 | 5311 | 39 | 5912 | 72 | 7535 |
7 | 5331 | 40 | 5921 | 73 | 7538 |
8 | 5399 | 41 | 5931 | 74 | 7542 |
9 | 5411 | 42 | 5932 | 75 | 7622 |
10 | 5422 | 43 | 5937 | 76 | 7623 |
11 | 5441 | 44 | 5940 | 77 | 7629 |
12 | 5451 | 45 | 5941 | 78 | 7631 |
13 | 5462 | 46 | 5942 | 79 | 7641 |
14 | 5499 | 47 | 5943 | 80 | 7699 |
15 | 5541 | 48 | 5944 | 81 | 7829 |
16 | 5611 | 49 | 5945 | 82 | 7832 |
17 | 5621 | 50 | 5946 | 83 | 7841 |
18 | 5631 | 51 | 5947 | 84 | 7911 |
19 | 5641 | 52 | 5948 | 85 | 7922 |
20 | 5651 | 53 | 5949 | 86 | 7929 |
21 | 5655 | 54 | 5950 | 87 | 7932 |
22 | 5661 | 55 | 5962 | 88 | 7933 |
23 | 5681 | 56 | 5970 | 89 | 7941 |
24 | 5691 | 57 | 5971 | 90 | 7991 |
25 | 5697 | 58 | 5977 | 91 | 7992 |
26 | 5712 | 59 | 5992 | 92 | 7993 |
27 | 5713 | 60 | 5995 | 93 | 7994 |
28 | 5714 | 61 | 5996 | 94 | 7996 |
29 | 5718 | 62 | 5997 | 95 | 7997 |
30 | 5719 | 63 | 5999 | 96 | 7998 |
31 | 5722 | 64 | 7011 | 97 | 7999 |
32 | 5732 | 65 | 7032 | 98 | 8043 |
33 | 5733 | 66 | 7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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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商户类别以POS机设定的商户编码及商户类别码为准,商户类别码为商户编号第8至11位,如因收单机构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代码而影响积分累计的,请咨询收单机构或商户。
(二)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交易不累计积分
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交易不计积分,以商户编号前三位代码进行识别,同时不计积分的支付机构将不定期更新,以我行信用卡官方网站公示的最新版本为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收单商户编码前三位为801、822、823、826、829、831、833、834、836、843、847、848、849、850、857、864、887、890、900不计积分。
备注:以上两个积分条件为并列的关系,客户需同时满足在可计积分MCC码和非不积分收单商户编码消费方可获赠积分。
附件:黄山信用卡积分兑换细则
附件:
黄山信用卡积分兑换细则
徽商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是徽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推出的回馈徽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的一项奖励措施。凡徽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持有效的徽商银行信用卡在可积分类商户(详见上述MCC码)刷卡消费(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暂不积分,阶段性客户回馈或专项活动奖励除外)即可累积积分,累积的积分可用于兑换积分礼品、礼券、相关服务及进行积分消费等。
一、适用范围
1.本服务适用于徽商银行发行的徽商银行信用卡产品。
2. 徽商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适用于徽商银行发行的标准信用卡主卡客户,以客户为单位进行管理,附属卡所取得积分计入其所属主卡客户名下,不独立参加积分累计。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徽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不得参加积分回馈:
●所持徽商银行信用卡被止付、停用、账户冻结、自行注销;
●不偿还其对徽商银行的任何债务(如信用卡处于逾期状态);
●违反《徽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相关规定;
二、积分计算办法
1.人民币消费1元积1分,所产生的积分在银行记账日次日生效,如有额度调整,次日所获积分将按照额度调整后的封顶政策执行,每笔消费金额元以下的角分均不计入。
2.特定营销活动奖励积分将根据具体活动规则予以奖励,如多个积分活动同时存在,将依照就高原则计算积分。
3.因任何理由将通过徽商银行信用卡支付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及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相应积分,对于不足部分,待持卡人将来有新增积分时弥补。
4.对于以下列项目和费用不予计算积分:
●徽商银行信用卡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的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信用卡转账交易费用及依照《徽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对低扣率、零扣率(即《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中规定实施发卡行服务费全额减免或优惠的商户)以及特殊类型的商户消费不计算积分,其中包括并不仅限于:房地产、汽车(包括零件)销售、承包服务、装修装潢等;医疗机构、学校、政府、法律、农业、慈善等服务;税收,电信、水电、有线公用事业服务费用代缴类商户等其他非盈利性商户及部分特殊第三方支付收单商户(详见上述《信用卡积分规则调整公告》第三条)。
●通过徽商银行或他行银行柜面、自助取款机进行的取款交易。
三、积分有效期
1.信用卡积分有效期政策详见上述积分规则调整公告。
2.卡片到期持卡人续卡后,积分自动延续。
3.信用卡持卡人申请销户或我行将信用卡账户注销后,卡内剩余积分将被清除,且不可再恢复。
4.客户进行积分兑换时,按照先到期先扣减原则,优先使用距离有效期最近的积分进行抵扣。
四、积分查询与兑换
1.积分查询方式:
●微信:关注“徽商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并绑定信用卡,点击“Hi金融”—“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徽行信用卡APP:下载并登陆“徽行信用卡”APP—点击“我的”—“积分”即可查询。
●对账单:在寄送持卡人的电子账单中明示到截至账单日的累积积分;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可致电徽商银行客服热线40088-96588(安徽省内可直拨96588)查询;
2.积分兑换方式:
●微信渠道兑换
(1)信用卡持卡人搜索、关注“徽商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并绑定信用卡。
(2)点击“Yeah 分期”——“信用卡商城”按照页面提示进入信用卡商城。
(3)挑选商品并生成订单号。
(4)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完成兑换。
备注:信用卡持卡人可通过拨打我行客服热线40088-96588申请礼品的退货与调换。
●徽行信用卡APP兑换
下载徽行信用卡APP—首页“信用卡商城”菜单--进入商城选择商品按步骤兑换。
● 网站渠道兑换
(1)登陆徽商银行网站www.hsbank.com.cn,进入信用卡板块的积分商城页面。
(2)注册商城账号并登陆。
(3)挑选商品并生成订单号。
(4)进入支付界面,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完成在线兑换。
备注:在积分商城兑换的商品,信用卡持卡人可通过拨打我行客服热线40088-96588申请礼品的退货与调换。
● 日常支付场景兑换
信用卡持卡客户可在美团/大众点评APP,通过美团支付下单,使用信用卡进行积分抵扣部分金额;也可通过12306订票、京东APP购物(京东到家和虚拟类商品不含在内)、云闪付生活缴费等热门消费场景,通过云闪付支付使用徽行信用卡可积分抵扣部分金额。
五、积分兑换规则
1. 持卡人通过积分方式兑换或抵扣相应商品或服务时,即视为同意徽商银行将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相关订单信息提交供应商或配送商。
2.徽商银行信用卡积分仅兑换徽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礼品或服务,不能兑换其它非指定礼品项目;兑换成功后信用卡中心从持卡人卡内积分中扣减相应分值,且不可取消或更改。
3.持卡人用积分兑换礼品时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持卡人自行负担。
4.积分兑换礼品/服务目录、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本行最新积分活动公告或礼品目录为准。
5.持卡人通过积分方式兑换或抵扣相应商品或服务时,如发生全额退货或部分退货的,积分也将按相应比例退还客户。
6.如持卡人涉嫌欺诈、套现等非真实交易行为,一经查实,徽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不给予积分兑换,并扣除信用卡积分,同时取消客户在我行的积分兑换资格。
六、礼品说明
1.部分服务项目、抵用券有使用期限,请务必在礼品载明的到期期限前使用,否则即丧失使用权利,亦无法退换或延续。
2.采用邮寄方式寄送的积分礼品将在25个工作日内送达,持卡人须凭本人签收。持卡人可选择在徽商银行信用卡中心预留的家庭或者单位地址作为递送地址,因地址不详、错误、变更未及时通知或无人收货等原因造成的延迟送达、未能送达或积分扣减等情况,均由用户自行负责。
3.客户在签收礼品时应当场检查礼品的完好性,若存在质量缺损可拒绝签收。礼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投诉应在收到礼品后2周内提出,如未提出,视作对商品质量无异议。所兑换的礼品若存在质量或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提供礼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徽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协助持卡人与供应商取得联系。
4.本积分计划所列礼品均由本计划礼品供应商直接提供给持卡人,徽商银行信用卡中心与积分礼品供应商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和保证人的关系。若持卡人与供应商提供的礼品或服务质量有争议时,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徽商银行信用卡中心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5.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信用卡中心有更改积分兑换的适用范围、计算办法、礼品种类、兑换方式等权利,如有变更,信用卡中心将通过信用卡官方网站、徽商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告知,变更事项自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如客户有异议,可在2022年7月1日前选择办理信用卡销户手续,客户未办理信用卡销户手续的,视为同意上述修改、变化和调整。
徽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2022年5月13日